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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3日,我院严格按照学校下发有关香港“希望之友”基金会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根据汽车学院实际情况和学生需求,按照《汽车学院社会助学金评审细则》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助学工作小组根据申请同学的真实情况,最终推荐获得“希望之友”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2人,按期上报材料至学生处助学工作科审批,以上评审结果均在汽车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后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