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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18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4日 10:33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2018年度学校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广师院〔2017〕298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4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见附件1)至教务处。计划表须明确本学院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转入条件、考核方式、联系方式等内容。原则上,各学院接收转专业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总数的20%,具体各专业接收人数可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的资源、需求等情况在本学院同年级各专业之间作适当调配。各年级可接收转专业人数应将过去已接收转专业人数减除。因学校教学改革需要设立的创新实验班学生可不统计在过去已接收转专业人数中。各学院各专业最终接收人数由学校审定。
    二、4月20日教务处向全校学生公布汇总审定的各二级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同时各学院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宣传教育,开始接受本学院学生的转出专业申请报名(见附件2)。
    三、5月4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对申请转出学生的资格审查,并向教务处报送同意转出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见附件3)。教务处汇总整理后移送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在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时,应严格执行学校转专业制度中有关转出限制条款的规定,不得人为降低或提高门槛,转出比例控制在各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20%。各年级可转出专业学生人数应将过去已转出专业人数减除。原转入因学校教学改革需要设立的创新实验班的学生不应统计在过去已转出专业人数中。各二级学院经审核并同意办理转出专业的学生名单,须在本二级学院内进行公示。
    四、5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按照公布的转入条件、考核方式和程序,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审查、考核,并将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教务处(见附件4)。
    五、6月20日前教务处将全校各二级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材料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并将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
    六、7月初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
    请各二级学院按上述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附件有关表格除提交纸质版(盖单位章)外,电子版发至
1540160404@qq.com。 有什么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邱向宇 电话:38256437

附件:1.二级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校内转专业申请表
    3.二级学院同意转出专业学生信息表
    4.二级学院同意转入专业学生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