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2018年职称评审小组审核,以下四位老师符合职称评审条件,拟推荐上一级评审,现予以评前公示,具体如下:
李 锋 (副教授 科研教学型)
高 群 (副教授 科研教学型)
陈 晓 (助理实验师 初次认定)
秦太兴 (助理实验师 初次认定)
公示时间从2018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止。评审人员申报材料的公示地点为:白云校区一教209室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教务员办公室。若对推荐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党政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依据。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符宁璐
联系电话:020-36545758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