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和组织审核,我院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时效性等进行审核,拟推荐以下同志申报职称,现予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院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推荐人申报职称材料存放白云校区一训210室。在公示期内,若对评审推荐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来信要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地址: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白云校区一训210室);
联系人:林敏;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