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本次报名结束;
(2)符合本启事及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二)毕业生的界定
招聘对象为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的2021、2022届毕业生。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境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的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三)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要求
1.教师资格证要求
所有报考教师岗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职学校对应学段(中职或高中)的教师资格证书。
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符
①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具体见附件1《岗位表》);
②普通高考招聘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③取得两个本科及以上专业毕业的,其中一个专业相符,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④高层次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假设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他可以报考要求本科学历,专业是数学或者物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研究生学历,专业是物理的岗位。
(2)职称与专业相符
①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专业相符;
②初级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专业相符且具有相关专业(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以合同和社保材料证明为准)。
(说明:此处不是对考生的职称要求,仅是指职称可以作为专业相符的条件。)
(3)专业相近
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生活照、《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招聘2022年临聘教师报名表》打包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发到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邮箱:107286579@qq.com。文件名请按“岗位+姓名”格式注明(温馨提醒:文件大小不要超过10M,超大文件7天后会失效)。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4日。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7、8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负责审核报考者的报考资料,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通知,考试时间初定11月10日,视情况若有变更再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11月10日。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
1.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顺序——面试(8分钟)——面试结束。
2.试讲
(1)按岗位招聘数1:3进入试讲环节,面试的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试讲环节。试讲内容为抽选试题,试讲时间10分钟。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抽题——考生佩戴号码牌进行试讲准备(30分钟)——试讲(10分钟)——试讲结束。
3.成绩
考试由“面试+试讲”两个环节组成,每个环节均按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达标分数线,不达8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4.考试其他要求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当场公布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如考生总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照试讲、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总成绩和单科成绩都相同的,则再次抽题进行考试。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到期后,学校根据岗位需要情况及教师个人表现决定是否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