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60%)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专业能力测试: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思政学科面试人员现场说课、试教;参加专业学科面试人员分专业进行实训操作测试,测试内容由各专业根据实际教学条件拟定。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分数线,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不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笔试(40%)
笔试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所学专业相关或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40%计入总成绩。
(3)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根据面试+笔试成绩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聘用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