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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创业中国,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7日 18:56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我院“立德树人,求学圆梦”主题教育活动,激发、鼓励和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创业中国,赢在广州”第四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666号)精神,学院将于4月-5月期间举办“创业中国,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2014年4月-5月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各二级学院、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协会

(三)大赛网站:www.job168.comwww.gzbys.gov.cn、www.gzcy.gzlm.net

三、参赛要求与比赛形式

(一)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

(1)在校大学生组:全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社会组:全日制毕业5年内大学生(2010年7月—2014年7月),且在广州市合法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内,参加成员之一须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

2.参赛者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在校大学生组每队人数不超过10人,社会组每队人数不超过5人;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3人。

3.曾参加往届“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并获一、二、三等奖创业项目团队不得参加。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选题方向不限,鼓励拥有创业梦想与激情的在校大学生团队或已展开正常经营的创业团队踊跃参加。

2.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具有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必须对于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

(三)参赛方式

由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发动学生(含毕业5年内)参赛,参赛团队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将完整地阐释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未来规划,并展示团队的成员情况。

四、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由初赛、复赛、决赛三部分。

(一)初赛

1.初赛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29日前将推荐的创业团队资料及项目作品交到招生就业办公室吴涛老师处,同时作品的电子文档以word形式发送至吴涛老师邮箱(17616964@qq.com,创业团队项目命名方式:二级学院+创业团队项目名称)。

2.各二级学院最多推荐5支创业团队进入学校复赛。(可以推荐参加团委“挑战杯”并符合上述“参赛对象”的创业项目)

(二)复赛

复赛由招生就业办公室组织实施。招生就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推荐作品进行评审。最终选出10支创业团队进入决赛。

(三)决赛

决赛分为项目演示和公开答辩两个环节。

1.项目演示

通过PPT演示、实物展示、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演示时间为5分钟,项目演示的评分结果占总评分的40%。

2.公开答辩

每个团队公开答辩时间为8分钟,专家团将就市场潜力、行业优势、营销推广手法、物流、财务、技术等方面对团队进行提问,公开答辩的评分结果占总评分的60%。

3.决赛时间:5月上旬(具体时间再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一)校内奖项设置

由专家、教授评委会按比赛项目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根据参赛作品的数量及质量设置获奖比例,最终评选出3-5个优秀创业项目代表学院参加广州市总决赛),创业伯乐奖(指导老师)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广州市总决赛奖项设置

在校学生组:

奖项

数量

奖励设置

一等奖

2

颁发证书并奖励50000元/项

二等奖

3

颁发证书并奖励30000元/项

三等奖

5

颁发证书并奖励20000元/项

优胜奖

30

颁发证书并奖励8000元/项

创业伯乐奖

(指导老师)

40

颁发证书并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名;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名;三等奖5名,奖金2000元/名;优秀奖30名,奖金1000元/名.

创业项目征集奖励

40

标准:200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