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3日 15:34    点击次数: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使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现结合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此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和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协调全院毕业生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事宜。

(二)推荐就业与签约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要签订就业协议书,学院根据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上报学校就业办公室。

2.毕业生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推荐表和协议书中毕业生基本情况和专业成绩等内容,经我院负责审核毕业生填写内容,审核无误后,由负责人签字盖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时,毕业生必须明确填写应聘意见,用人单位要详细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聘用意见,无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必须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学院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见证方和审核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由学生处审核盖章。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生同意、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4.凡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完成就业协议书中双方的签约手续后,毕业生又联系到新的就业单位,需要重新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因毕业生单方要解除、终止已生效的协议,均视为毕业生违约。

5.毕业生违约要持原接收单位出据的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经二级学院、就业办、学生处层级批复同意后,方可签订新的就业协议。原接收单位要求缴纳违约金的,毕业生有义务缴纳。

6.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人一份,对应唯一的协议书编号,不得私自转让。毕业生重新申请新协议书时,必须以旧换新,否则按违约对待。

(三)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1.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要根据就业形势和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安排就业指导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和求职择业的指导工作,帮助毕业生认清就业形势,了解就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择业方法和技巧、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职业道德观,树立艰苦创业精神,正确评价自己,使毕业生顺利就业。

2.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应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可利用授课、报告、讲座、咨询、校园网、就业宣传栏、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四)收集、整理和发布信息

就业信息主要包括就业政策、社会需求和毕业生资源等信息。信息收集和发布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键环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和各分院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整理就业信息并在学院校园网、就业信息公布栏公布,也可以书面材料、口头传达等多种形式快捷、准确、迅速地向毕业生公布,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信息,让毕业生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五)毕业生要做好自荐材料的准备

1.就业推荐表的填写。推荐表由毕业生按实际情况填写,所在学院对毕业生做出鉴定,并由学院推荐,推荐表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印制、管理。

2.荣誉证书。毕业生在校期间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以及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表彰等的证书。

3.证明自己具备某方面素质或能力的其它材料。

(六)推荐毕业生

1.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工作。学院负责就业工作者应对毕业生求职意向进行详细了解,掌握每位毕业生对就业方向、地域、薪资、职业、行业、发展途径等的要求。

2.学院以多种形式向社会推荐毕业生。通过就业市场资源、供需见面会、专场招聘会宣讲会等就业平台,利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为用人单位介绍推荐不同专业、不同特长的毕业生,为毕业生介绍合适的工作。

(七)就业报到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按照《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到单位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要事先取得单位的同意,申请延期报到。报到时要带上<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未落实就业单位派回生源地(或进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也应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报到、登记,以便得到有关部门的推荐就业。

二、毕业生就业跟踪管理

为了更好地了解毕业生离校后的信息、就业情况及用人单位对我校专业开发、教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以便我校进一步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培养合格的人才。

(一)调查内容

1.毕业生综合素质分析

(1)毕业生在校期间素质分析;

(2)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品质、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及技能、一次性就业率、专业对口率等)的评价;

2.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

(1)毕业生就业单位情况分析;

(2)毕业生工作环境、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分析;

(3)毕业生工作能力、工作职称情况分析;

(4)毕业生待遇及各种福利情况分析;

3.毕业生跟踪调查内容

(1)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及目前就业状况的调查

(2)毕业生对我校专业课程设置、基础课程设置、就业工作的评价及建议

(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对我就业工作的评价和建议

(二)调查范围

每届毕业生跟踪调查一至两年,每年调查一至两次,第一年调查覆盖率要达到毕业生人数50%以上,第二年调查覆盖率要达到毕业生人数40%以上。根据实际要求,应增加调查

(三)途径和方法

1.走访调研,学院每年组织一次走访毕业生比较集中的地区和行业的人事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

2.网络调查问卷,要求已毕业学生填写网络调查问卷,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

3.电话调研,与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电话联系,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

(四)责任部门及职责

毕业生跟踪调查,是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继续和深入,此项工作由我院外联处牵头,日常工作由辅导员老师负责,辅导员助理跟进。

(五)时限要求

每年9月1日至9月20日为调查初毕业学生就业稳定性的时间。每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为调查毕业生就业综合素质的时间。每次调查后,形成毕业生调查结果报告书面材料上交学校就业办。

(六)调查结果汇总和利用

重视毕业生跟踪调查的信息反馈、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并撰写调查报告。每次调查结束后,根据毕业生及用人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措施,促进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毕业生跟踪调查,不仅需要我院相关各部门的辛勤工作,同时更需要各用人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协作。各相关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总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逐步改进和完善此项制度。

三、就业工作责任制度

为了更好的做好毕业生的工作,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信息和服务,创造良好的就业工作条件和环境,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符合我院实际的就业工作责任制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党政"一把手"工程,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我院一项战略性和日常性工作来抓。成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为成员,下设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办公室。

(二)配备人员专门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毕业生咨询和解答疑难和提供帮助和服务。尽快提高就业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努力提高就业指导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三)不断改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条件,为毕业生就业工作添置必要的设施与设备。例如计算机、长途电话、传真机、专门文件柜、打印机、毕业信息公布栏、复印机等等。

(四)保证就业工作所需经费。就业经费除由学校按照毕业生人数确定核拨外,学院利用创收资金给予适当支持。确保就业经费用于与就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就业指导、市场调查、信息交流、供需见面等日常工作和一些大型招聘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五)大力加强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队伍的建设,成立了专门的校内外就业信息员队伍,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为毕业生收集和发布有效的就业招聘信息。

(六)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建设好学院就业信息网站,及时组织毕业生上传个人信息,通过网络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时收集、筛选和发布有用的就业信息。建立毕业班、年级的QQ群微信群,建立就业信息员QQ和微信群,及时为毕业班发布最新的就业政策及有效的就业信息。

本管理办法由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负责解释。